8月27日,衡阳市住建局发布《2025年关于市城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衡建发[2025]26号),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,衡阳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,需同时满足以下三大硬性条件:项目主体建筑工程全部封顶,未拖欠农民工工资,已完成风险评估且预售评估无风险。
此政策有效期2年,衡阳市辖各县(市)、南岳区商品房预售可参照执行。
衡阳市住建局强调,此举旨在维护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,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,保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,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。
针对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查证属实,衡阳市住建局将严肃查处。同时,对该违规预售项目所有商品房暂停网签一个月,并暂停受理该项目商品房预售申请两个月。
衡阳市在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方面的新政核心目的,即为规范开发商房企的销售行为,保护购房者权益,维持衡阳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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