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当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,例如,买卖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后,其中一方毁约,此时,如何解决呢?
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,其中一方毁约,一般情况下会采用定金罚则或者赔偿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解决,在此提示购房者定金罚则和赔偿违约金只能选择一种方式。
1、定金罚则。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,一般买方会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,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定,最高不超过购房款的20%。如遇单方毁约问题,则适用“定金罚则”,即如果卖方(也就是业主方)毁约,则需要向买方给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;如果买方(也就是购房者一方)毁约,则已经支付的定金,卖方将不予退还。
2、赔偿违约金。违约金一般是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后,另行约定于《补充协议》中,也就是说并非所有交易过程中都涉及违约金问题。同时,违约金的数额也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的。
在目前接触的交易中,大部分买卖双方都没有另行约定违约金赔偿,而是直接选择支付定金。但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对于合同赔偿问题存有担忧,则可以就违约金问题签订一份《补充协议》,如遇毁约则可以根据定金和违约金的赔偿数额,择优选择,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